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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武汉市交通科技学校部门决算
时间:2023-08-22 17:16:45  来源:财务科  
 

 

 
第三部分 武汉市交通科技学校 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收、支总计 4,091.33 万元。事业单位机构改
革,新上线单位,与 2020 年度无数据对比。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收入合计 3,119.1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865.21 万元, 占本年收入 59.80% ; 上级补助收入
0.0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00%;事业收入 848.26 万元,占本年收入 27.20% ; 经营收入 0.00 万元, 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 405.68 万元,占本年收入 13.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支出合计 3,898.3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914.29 万元,占本年支出 49.11%;项目支出 1,984.03 万元,占本年支出 50.89%;上缴上级支出 0.0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00%;经营支出 0.0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1,865.21 万元。事业单
位机构改革,新上线单位,与 2020 年度无数据对比。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865.21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47.85%。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新上线单位,与 2020 年度无数据对比。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865.21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 205.98 万元,占 11.04%;交通运输
(类)支出 1,659.23 万元,占 88.9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912.87 万元,支出决算为 1,865.2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51% 。其中: 基本支出 1,243.12 万元, 项目支出
  1. 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中等职业教育 192.10 万元、技校教育 13.88 万元,主要成效是完成《网络智能化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实训基地》项目建设,为学生提供相 应专业的 96 个实训工位;《新校区职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实现了新校区监控全覆盖,对培训条件进行了提 升;《实训室人员设备管理系统》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提 升了校内实训室等管理水平,确保实训及日常教学的正常 进行。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416.11 万元,主要成效是为了保
 
障履行职能和促进事业发展需要,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 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
(教职成﹝2010﹞12 号)要求,配备相应师生比的教师、班主任等工作人员完成在校学生学历教育及各类培训任 务,保障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校园安全等。同时,推进基 础设施维护建设,进一步优化校园环境,进一步提升师生 幸福感和归属感,提高学校吸引力和竞争力。
  1. 教育(类)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05.98 万元,主要为中等职业教育和技校教育。
 
  1. 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预算为 1,912.87 万元,
支出决算数为 1,659.23 万元,主要为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和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243.12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175.7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 67.33 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新上线单位,与 2020 年度无数据
对比,且 2021 年无“三公”经费控制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支
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 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支
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 年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 年度 武汉市交通科技学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81.1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47.8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29.41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9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60.4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21.4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4.53 万
 
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73.73 %;货物采购授予中
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38.56 %,工程采购授予
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
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87.18 %。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武汉市交通科技学校共有车
辆 6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
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
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6 辆, 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
车。单价 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 100 万
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2021 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 年,武汉市交通科技学校在市交通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一手抓疫 情防控工作,一手抓教育教学工作,紧紧围绕市交通局中 心工作抓好目标任务落实,教育教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治理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 力稳步提高,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 发展,重点工作主要体现如下:
一、行业培训
积极主动与局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安全应急处 等机关部门和兄弟单位沟通联系, 共同制定教学培训计划,规范班次设置和学制安排,举办“交通执法人员培训 班”6 期,800 余人;“行政审批人员培训班”4 期,230 人次;“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1 期,80 人;“公文写作培训班” 1 期,70 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 42 期,5025 人;局属单位培训班 7 期,300 余人。通过严格的管理、周到的服务,工作得到了广大学员的一致好评。
同时, 组织交通执法人员司法考试 4 场, 参考 5025
人;巡游出租车从业资格考试 84 场,报考 5170 人;组织
 
网约出租车从业资格考试 330 场,报考 21454 人;组织道
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 46
场,参考 3862 人。并完成了 6 家工程建设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二、学历教育
(一)招生工作。紧抓暑期黄金建设时间,高效率完 成办学条件提升任务。坚持“小而静、小而全”的办学理 念,依据学校办学实际条件,合理申报招生计划;严肃招 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实施“阳光招生”,招生过程做 到了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规范,保证了风清气正的 招生环境,切实维护了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今年共招 收新生 366 人(中专 196 人、技校 170 人)。
(二)教学管理。狠抓教学常规管理,全面提升教学 质量。在完善教学考核考查、教学评估、教师激励约束等 制度下,学校更是尊重教学规律,狠抓日教学检查、教案 检查、作业布置和批阅检查、听课评课、教研探讨、教学 质量分析等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夯实基础,发现问题及 时整改,有效提升了教师教学的主动性、责任心、钻研 劲。同时通过教师团队互评互帮营造出你追我赶拼搏奋斗 的向上氛围,增强了凝聚力,提高了教师整体的教学能力
 
和教学水平,实现了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2021 年 48 人参加技能高考,专科升学率为 97.9%。
(三)师资建设。采取走出去、内挖潜的方式,外走 积极学习先进学校办学经验,拓展视野,内抓课堂教学细 节、教师动手能力培养等,打牢基础,结合实际调整“中 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积极鼓励和支持教师走出去参加 各类培训班,推行以老带新的培养模式,提高教师队伍的 整体素质。受疫情影响,今年选派近十名教师分别参加市 教科院、市教育局、省人社局的在线培训班学习提高。并 有三位老师参加“2020 年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优秀论文评比”获得一等奖 2 人、三等奖 1 人。
(四)项目建设。完成《网络智能化安防系统安装与 维护实训基地》项目建设,为学生提供相应专业的 96 个实训工位;《新校区职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实现了 新校区监控全覆盖,对培训条件进行了提升;《实训室人 员设备管理系统》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了校内实训室的 管理水平,确保实训教学的正常进行。
三、党建工作
( 一) 牢固树立“ 围绕教学抓党建, 抓好党建促教学”的观念,积极谋划党史教育活动方案,组织全体教职
 
工参观学习上甘岭特功八连荣誉室、姚家山新四军第五师 司政旧址群等红色教育基地,并撰写心得体会。
(二)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以“三会一课”、“支部 党日”为主要内容,通过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民主评议, 提高了党性修养,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三)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全体党员 主动下沉社区,完成社区党组织指派任务,共计下沉社区 15 人、120 次、310 时长。同时党支部联合社区开展活动 4 次,加强与社区共建,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
(四)积极开展扶贫工作。按照交通局扶贫工作的安 排部署,落实与江夏浮山村困难家庭的帮扶共建工作,定 期深入帮扶家庭了解情况,为其解决了困扰多年的房屋漏 水问题,并在法定节假日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校团委组 织学生开展服务社区的“志愿者清洁家园”、“我为他人 做件事” 等主题实践活动, 增强了学生服务社会的责任感,锻炼了学生吃苦耐劳的意志,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养
(五)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明确党委 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民主生活 会及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六是
 
严格落实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相关制度规定,全年未发生 泄密事件,档案管理通过“省一级”达标考评。
四、廉政建设
(一)加强廉政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 廉洁教育,坚持每次党委会集中学习传达“执纪参阅”、 “每周说纪”等文件精神,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 心得体会。使党员干部的廉政守纪意识进一步增强,促进 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重点工 作的管理监督,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由校办公会集 体讨论决定,保证了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 理
(三)强化学风和校风,抓住教师与学生两个主体、 教与学两个环节,把从严治校、从严治教要求贯彻教学培 训全过程,逐步完善行政管理、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规 章制度,提高了学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五、安全管理
(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防控纪律规定, 结合实际对“ 两案九制” 进行了修改完善, 依法科学防控,做好宣传引导,抓牢校园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确保
 
了校园安全。并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继续抽 调两名工作人员参加机场防疫工作。
(二)增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加强与 学生和家长的沟通,遇到问题及时化解,避免出现上访、 投诉的情况发生。
(三)全年回复市长热线投诉件 68 件,满意率 100%, 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信息 16 篇。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
情况
 
 
 
 
 
 
 
 
1
 
 
 
 
 
 
 
 
行业培训
举办交通执法人员培训班6 期、行政审批人员培训班 4 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 1 期、公文写作培训班 1 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 42 期、局属单位培训班 7 期。组织交通执法人员司法考试 4 场、巡游出租车从业资格考试84 场、网约出租车从业资格
考试 330 场、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考核 46 场。完成 6 家工
 
 
 
 
 
 
 
 
完成
 
    程建设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评工作。
 
 
 
 
 
2
 
 
 
 
学历教育
招收中职新生 366 人。狠抓教学常规管理,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积极鼓励和支持教师走出去参加各类培训班,推行以老带新的培养模式,提高教
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完成
 
 
 
3
 
 
 
党建工作
积极谋划党史教育活动方案, 组织全体教职工参观学习。认真开展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扶
贫工作。
 
 
 
完成
 
 
4
 
 
廉政建设
加强廉政教育。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管理监督。强化学
风和校风。
 
 
完成
 
5
 
安全管理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沟通,遇到问
题及时化解。
 
完成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 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 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
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 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 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参考《2021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 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 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 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  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  费、公务用 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友情链接:

1)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2)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3)武汉市教育局 4)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武汉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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